开源证券未充分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作者:焦点 来源:热点 浏览: 【 】 发布时间:2026-05-26 22:30:31 评论数:

­  中国网财经7月10日讯 7月7日,开源开源证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证券责证公告。

­  据了解,未充2015年9月,分履唐山市通顺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顺交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受由开源证券担任通顺交投该次发行的托管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经查,理职通顺交投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不规范,监局警示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违反了相关规定。开源

­  公告显示,证券责证开源证券作为通顺交投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未充未充分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分履督促通顺交投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户,行受未持续督导通顺交投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托管违反了相关规定。

­  河北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开源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